您提出的“关于发挥教育在传承创新优秀传统文化中作用的建议”收悉,经商文化和旅游部,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号),重视教育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作用发挥,着力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教育资源,努力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普及、传承创新。
一是不断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顶层设计。2008年,文化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在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活动的通知》(文社图发〔2008〕41号),明确要求各地文化部门组织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学者以及代表性传承人,深入青少年学术校外活动中心等场所,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定点为学生和教师进行授课、培训和辅导。2014年,教育部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教社科〔2014〕3号),分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大学阶段等5个学段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并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同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教基〔2014〕4号),强调要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通过不同方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学生增强文化自信。2015年,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加强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明确提出“孝亲尊师善待人、诚实守信有担当”等中小学生践行优秀传统美德的具体要求。2017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将传统节庆日等作为重要的育人载体,教育引导学生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二是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阐释。教育部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为抓手,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阐释,设立了重大攻关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等资助体系,申报学科中专门设立文化学,加大资助力度,年均资助文化类研究项目200余项,资助研究经费1800余万元。研究内容覆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为教育教学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学理支撑。同时,以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载体,实施文化传承创新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围绕文化建设设立北京大学东方文学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等11个重点研究基地,8个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7个文化传承类国家协同创新中心,每年资助建设经费,支持和引导开展系统研究和协同创新,促进传统文化科研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扎实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为落实中央要求,教育部集中力量组织统编了义务教育三科教材。语文教材统筹安排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扩大体裁覆盖面,提高题材多样性,一方面增加古诗文比例,小学语文古诗文有129篇,初中语文古诗文132篇;另一方面增设专题栏目,如小学的日积月累栏目,安排了楹联、谜语、谚语等内容。 道德与法制教材通过介绍传统节日、民歌民谣、历史故事等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内容,培育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亲切感和认同感。历史教材6册书中有2册集中讲授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的内容。这套教材自2016年秋季开始在起始年级投入使用。2018年1月,教育部发布了包括中国语言文学、艺术学等92个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了各专业类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要求,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加强中华优秀传统化教育相关课程建设,并纳入学分管理。在此基础上,重点建设了一批国家级精品课程和视频公开课。2018年1月,首次正式推出490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开展“慕课思政”,建设了“《资治通鉴》导读”“唐宋诗词鉴赏”“中国服装史”等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品慕课,目前中国慕课数量已列世界第一位。
四是大力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师资队伍建设。加强传统文化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培育。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等各类人才计划,以及“万人计划”教学名师评选中,增加传统文化教学和研究人才比重,培养和造就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加强对教师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训。2011年,启动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经典诵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2011—2012年完成250名经典诵读骨干教师专项培训。2014年起,“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中设置“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2014—2017年,共培训5400名传统文化骨干教师,为各地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培训培养了一批种子教师。同时,加强师范生的传统文化教育。支持有条件的师范院校在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等课程中融入传统文化教育内容,通过在师范院校开设国学特色通识课程、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举办经典文化专题讲座等,提升广大师范生的传统文化素养和教育能力。
五是积极搭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教育载体。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各地文化部门与教育部门通力合作,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展览、展演、传习、讲座、论坛、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了“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圆梦蒲公英”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寻找最美孝心少年”大型公益活动;录制《开学第一课》节目等,增强中小学生民族认同和文化认同。在“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中,全国高校开展“大学生成人礼”文化品牌活动、歌咏中华传统文化清明诗会、打造端午特色活动品牌等弘扬传统节日礼仪的活动。整合传统文化资源,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音乐厅、剧院、故居旧址、名胜古迹、文化遗产、具有历史文化风貌的街区等,推进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组织学生进行实地考察和现场教学,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大格局。打造传统文化传播精品。联合中央电视台举办三季中国诗词大会、三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两届中国成语大会,三档节目总收视超过30亿人次;指导中国传媒大学办好“齐越艺术节暨全国大学生朗诵大会”;结合“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传统语言文字工作平台,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指导各地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大赛、书写大赛等品牌活动。
下一步,教育部拟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发挥教育在传承创新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作用。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立法工作,积极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修订工作,并加强普法教育,强化语言文字监督检查。加快研究制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评价标准,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中考、高考升学考试中的比重。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纳入课程实施和教材使用的督导范围,定期开展评估和督导工作。
二是进一步推进文件精神落地落实。深入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的意见》《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等有关文件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思想道德建设、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文化认同。在实施“国培计划”等项目中,进一步加大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力度,在教师培养中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教师教育的各环节。
三是进一步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在课程建设和课程标准修订中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加快组织编写高中各学科教材,特别是统一组织编写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语文、历史这三科教材。我们将在编写中继续深入研究,进一步加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并拟研制加强和改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施意见。更加全面深入地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各类课程体系中,着力推动在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专业课程中增加传统文化教育内容。
四是进一步丰富传统文化教育的形式载体。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按照大语言文字工作思路,通过制定印发《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继续组织开展 “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突出地域特色、学校特色、专业特色,丰富春节、清明、中秋等传统节日文化内涵,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学校教育各环节。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等传统文化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创新传统文化教育的形式,不断拓展传统文化教育的渠道。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教 育 部 2018年8月14日 转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