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将于9月3日开始
2018年下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将于9月3日00:00至9月12日24:00进行。
一、报名范围: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型专业考生和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应用型专业学制内考生和公安管理等个别需审查报名资格的专业按原报名渠道报考。
中华传统文化教师(讲师)考试网址:http://www.gsgxrz.com/
2018年10月甘肃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及费用(甘肃自考教育中心)
专业、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表)。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2018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新(老)考生(不包括应用型专业考试),登录中华传统文化教师(讲师)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gsgxrz.com/)报名。
(二)报名流程
登录网址http://www.gsgxrz.com/下载报名表+身份证正反扫描件+前置学历证书扫描件+一寸红底电子版资料,发往QQ:2112929824或者微信:18189693238(张老师)
全省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0931-8437986(甘肃自考教育中心) 18189693238(张老师)微信同号 18809404218(杜老师)
(三)报名时间
2018年4月3日0:00至9日10日。
(四)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报考对象除外),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报考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须在毕业前校验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层次相关证明。在押劳教劳改人员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五)报名手续及相关要求
1、公安管理(本科)首次报考者须持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报名介绍信到当地自考办报名;老考生可直接到网上报名。
2、护理学专业只接受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卫生类专业在校学生也可报名参加护理学专业考试,但只能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之后,才能申请颁发毕业证书。
3、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面向在职小学教师开考,其报名资格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4、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
5、高职高专毕业生报考非本专业本科不再加考专科段的基础课程。不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可在本科专业计划中任意选考三门专业课,考试合格成绩可以顶替“英语(二)”。不考“英语(二)”的考生只能获得学历而没有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
6、考生可凭准考证在本省内跨考区报考。
7、英语(专、本科)专业口语、听力、口译与听力课程考试转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顶替,不再单独组织考试。其中,PETS一级口语、听力考试合格成绩分别顶替专科中的口语、听力课程成绩;PETS二级口语、听力考试总评合格成绩顶替本科中的口译与听力成绩。
三、实践性环节考核
(一) 自2017年上半年开始,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答辩)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直接到主考学校规定的报名地点报名,不再通过市(州)考试机构报名。具体报名和考核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请登录中华传统文化教师(讲师)网站查询(网址网址http://www.gsgxrz.com/)。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条件
1、课程实验: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后,考生凭准考证即可报名。
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成绩合格的考生,凭准考证报名。
四、相关非学历证书与自考课程之间的免考(顶替)事项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证书、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证书等相关非学历证书按照自学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免考(顶替),不再单独组织课程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考生可在设点的院校就近报考(详见《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修订)中的“附表”)。
五、电子转考
我省自学考试考生考籍档案转出一年两次,上半年1月1日至2月20日(工作日)、下半年7月1日至8月20日(工作日),考生到考籍所在市(州)自考办申请办理。考籍档案转入一年两次,上半年3月11日至3月25日(工作日)、下半年9月11日至9月25日(工作日),考生到我省教育考试院现场确认并办理转入手续(详见《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甘教考院[2016]23号文)。
六、收费
(一)报名费:(1)高中(中专)升大专:1890元(教材+套题+小册子串讲笔记+服务+信息咨询)
(2)专升本:1890元(教材+套题+小册子串讲笔记+考前预测串讲笔记+服务+信息咨询)
(3)本科第二学位:1890元(教材+套题+小册子串讲笔记+考前预测串讲笔记+服务+信息咨询)
(二)其他费:
(1)专、本科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次40元。
(2)免考、转档手续费每人每次按一科次40元标准收取。
(3)毕业考核(设计)报名费每人每次10元;课程实践考核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考核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学校缴纳。
(四)办理准考证电子注册费每人20元。
七、注意事项
(一)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合格证顶替计算机类相关课程以及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顶替英语(一)和英语(二)者,不再办理免考手续。由市(州)自考办审验合格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
(二)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修订),申请免试课程者在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向市(州)自考办申请办理有关免考手续。
(三)丢失准考证的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申请并支付相应费用,考前到本次考试地点市(州)或县(区)自考办领取即可。
(四)考生应慎重选择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原则上报名地点就是考生申请毕业的地区。考生如要在省内跨地区考试,应着重核实正确的考试地点,考试地点选定后当次考试不能再做修改。
(五)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要不定期到网上了解自学考试信息,于考前10日内登录报名网自行打印考试座号通知单。
(六)考生必须凭“两证一单”即准考证、身份证(含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考场座号通知单参加考试。考生须准备2B铅笔、橡皮和黑色签字笔,按题号顺序依次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写明题号,凡不按规定顺序答题,坐错座位,故意损坏试卷或答题卡者,成绩以零分计。
(七)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终场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包括监考教师和其他考务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否则以违纪论处。
(八) 市(州)、院校端信息管理平台非学历证书信息上报时间:每年上半年5月20日、下半年11月20日之前,将考生证书顶替课程申请审批表及相关纸质材料上报省考试院自考处。省考试院相关科室接收材料查证后,登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证书顶替课程数据审批,通过审批的考生证书顶替课程数据及材料拟在上半年5月25日、下半年11月25日之前入库,未通过审批的材料转回原申请市(州)院校。不在规定时间上报或不完整的证书顶替课程材料一律不予办理。
(九)考生当次成绩查询可在考后一月后通过电话查询,电话查询方式:移动1258096,;电信16887811,168878253;联通116114。
(十)自学考试证书样本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证书样本(兰州大学)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证书样本(兰州大学)
四、温馨提示
1.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参加网上报名按老考生对待。
2.所有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使用准考证号登陆网站。
3.考生须开通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功能或办理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
4.考生报名时须留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手机号,以便及时接收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等信息。
5.新考生在注册报名信息时自行设置登录密码。老考生首次登陆网站报名,密码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最后一位为X的,字母X必须大写),登录系统后必须修改初始密码,新密码长度为8到20个字符,只能包含数字和字母。一旦网报成功,须牢记注册密码,如遗忘密码,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市、县(区)招考办重置密码,重置后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也可到所在学校重置密码。因考生泄露密码造成基本信息被篡改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前10日内,所有参加自学考试考生(包括应用型专业学制内考生)可登陆报名网址打印考试座号通知单。
7.报考社会型专业新生和补办准考证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本次填报考试地点所在市、县(区)招考办领取准考证。报考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补办准考证须到所在学校领取准考证。
8.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报,逾期不再安排补报名。
9.报名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拨打省教育考试院和各市(州)报名地点联系电话(详见报名网址中“考试及照相地点查询”栏)。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可联系所在学校咨询有关问题。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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